我院顺利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日期:2010年12月06日

    1129下午,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露局长带队一行6人来我院,对照《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我院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王小宁院长、朱佳副院长、王佩娟副院长热情接待并陪同检查,王小宁院长对我院基本情况作了介绍。药剂科居明乔主任就我院药品具体使用情况作了汇报,随后检查组到药剂科门诊西成药房、中药房、煎药室、住院药房,药库等部门视察。本次检查细则共74项,其中关键项目19项,一般项目55项。检查组对医院质量管理组织相关制度、人员组成、健康情况及资质,药品的采购、入库、养护保管、调配发放等相关细则仔细审核,指出了不足之处,也提出了宝贵意见。末次会议上,检查组提出一般缺陷项3项,主要是门诊药房面积偏小、无独立拆零场所和科内护士无培训考核记录。通过本次检查,对我院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