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学生管理制度

日期:2017年04月21日

一、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15 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中心各功能训练室。 

二、学生必须穿白大衣方可进入中心,在中心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要保持训练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

三、学生上课前必须认真预习技能训练指导书及内容,明确临床技能教学的目的、步骤、方法。 

四、技能训练准备就绪后,需指导教师检查,方可进行训练。训练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如发现设备损坏,要及时报告,查明原因。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训练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浏览非法网站或观看黄色、反动音像制品。不准将训练室物品带出室外。 

六、训练操作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保护现场,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七、技能操作训练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停气,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查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训练记录后,方可离开。 

八、学生要进入开放式技能训练室做自行操作时,应事先报告自己的操作目的、内容和所需的设备、材料,经同意后,在中心安排的的时间内进行。 

九、对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训练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