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考核工作方案

日期:2019年06月06日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充录取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本着对考生和学科发展负责任的态度,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小组

按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人为博士生导师。包括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考核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协调、记录、摄像等工作。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须参加该考生的考核工作。

二、补录考核形式及要求

1、考核形式:具体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结合专家组申请材料审查及创新能力评价结果,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 考核内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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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要求

为保证招考环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有影像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中途不得提前离场或换人。

三、拟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补充录取导师招生名额进行等额录取。但复试考核总得分未能达到总成绩的60%时,不予录取。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6月10日下午4点

考核地点: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楼11楼会议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19年6年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