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正常门诊的通知

日期:2022年04月13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医疗救治组(宁应指救治〔2022〕57号)《关于全面恢复日常诊疗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自4月14日(周四)起恢复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门诊和相关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