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动态

关于做好2025年12月(第三批次)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为做好202512月(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

  1答辩申请及审核。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秘书审核。

  2答辩。 由导师自主安排答辩事宜。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须由3-5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包括不少于1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须全程参加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资格专家不少于3位,且包括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导师应全程参加答辩。

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3答辩结果录入及审核。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录入,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秘书审核。【答辩材料包见附件】

  二、毕业资格审核

  1、拟于20259月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师承人员和单证博士不需要),在答辩结果审核通过后,须完成以下步骤: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提交毕业资格审核。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行6月批次的毕业证书编排和打印。

注:以上步骤逾期未完成者,视为202512月不毕业。

  三、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核

  1学位授予数据录入及审核。学生在系统里录入学业信息,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审核确认,尤其专业、学位类型等易错字段信息要确认无误。此部分数据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位平台论证学位证书使用,上报后数据无法修正,请学生务必认真准确核对,二级培养单位仔细复核。

  2科研成果上传及审核。学生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中文或英文见刊文章全文;或英文文章录用通知+定稿论文;其他附件如杂志社证明等),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附件需为导师签字扫描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可附在学位申请书正文最后,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交由分委会审核。分委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在系统线上审核,未成功提交科研成果附件者将无法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

【学生端操作:①“科研管理”-“发表论文登记”-需登记上传完整并保存;②“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勾选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提交】

  3学位申请书正文及盖章页。院系审核通过答辩申请后,学生从答辩申请界面导出学位申请书正文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暨学位申请书盖章页),相关字段信息系统可直接抓取,分别打印,均一式两份,正文需胶装,补全内容及完善签字后交至院本部12号楼607办公室。

  4科技档案审核。学生提交答辩材料时在院本部12号楼607办公室领取科技档案袋,并按照答辩材料包中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卷内目录粘贴于封面,在责任人处签字,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答辩材料包见附件】

  5论文归档。 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科技档案袋1份(培养单位归档于校档案馆),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4份(分别寄送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或中社科及学院存档)。

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校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提交,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时间安排:

  1、请各位同学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完成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如参加答辩的同学为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填报,并于系统生成打印《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于毕业答辩时一同完成研究生创新实践计划的结题汇报,并将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签字表、项目相关成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教育处。

       3、申请截止时间:2025121日。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申诉复议的请务必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于学位申请时将复试结果打印放入科技档案。

  2、未拍摄学位证照片的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至教育处,照片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szxyjyc@126.com,无照片者无法进行学位数据报送。

 

  具体详细要求及附件可见学校通知:https://gra.njucm.edu.cn/2025/1114/c2927a16370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