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报名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执行。
二、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形式及地点:考核采用线下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由各专业组秘书另行通知,参加面试同学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进行资格与材料审核。小组面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
2.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学科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每个复试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应由研究生导师担任,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考核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应为研究生导师)。
3. 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淘汰。具体考核分值如下:
材料 审核 | 面试 | 合计 | |||
专业基础知识 | 专业技能考核 | 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 综合素质 | ||
20分 | 20分 | 20分 | 20分 | 20分 | 100分 |
4.各专业小组下考核结果为“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推免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5.研究生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向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尽快确认复试通知或接受待录取通知。当批次报名志愿、考核成绩仅限当批次有效。
三、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诚信考核承诺书》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备查);
4.考生可提供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同时作为材料审核的依据,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我院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教育部推免系统”及时更新接收推免生情况,请考生关注。
2. 报考期间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3. 院纪检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5-85608669。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856378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字街100号12号楼607室,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