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8 浏览次数: 24367

全体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统一回复如下:

一、有关体检

1、体检原则上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

2、体检内容参照基础入职体检或大学生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请至专科复查,并提供专科诊断。

3、在55前将体检报告送至或邮寄至各培养单位硕士复试期间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地址及电话见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附件1)。

二、关于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1、调查表(附件2)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

2、在55日前将调查表送至或邮寄至各培养单位硕士复试期间已经提交的无需重复提交,地址及电话见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

三、关于拟录取类别

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3),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55日前将原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邮寄电话:025-85811028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请在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定向协议书》,本人签字后将原件于5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邮寄电话:025-85811028。学校盖章后的《定向协议书》将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考生,请考生收到《定向协议书》后前往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盖章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后的《定向协议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需变更拟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55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且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逾期一律不再办理。相关材料须在5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邮寄电话:025-85811028

5、录取库上报后,考生拟录取类别无法再次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入学体检,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发出,调档函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2、通讯地址一律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留地址寄送,如因地址变更导致无法接收,可等邮政投递员电话联系时协商改址

六、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人事档案转寄地址

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档案转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行政楼205

档案接收人:孙老师

转寄单位邮编:210023

转寄单位电话:025-85811355

注:档案邮寄时间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730日,档案封面必须贴南京中医药大学调档函回执否则影响档案整理(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档案务必通过EMS邮寄(定向考生无须调档

2、户口迁移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

3党团组织关系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再开始转接,具体方式请后续登录研究生官网搜索:关于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附件1:202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附件2: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4(供参考,双面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模板).pdf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模板).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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